台湖镇人民武装部 致全镇适龄青年及家长的一封信
日期:2018-07-13 09:40
全镇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大家好!
2018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广大适龄青年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同时踊跃报名应征,实现自己的从军梦。适龄青年的家长要树立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建设国防就是建设家园的意识,支持子女报名从军,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今年应征入伍要求和基本身体条件:
男兵征集对象范围是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1994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瘢痕:面颈部长径不超过3cm,其它部位不影响功能的瘢痕,合格。
二、兵役登记时间:
核验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核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并到台湖镇武装部现场确认,未能上网登记的青年,可携带户口本、公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到镇武装部现场进行登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网上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参加今年应征报名,也可申请暂缓应征,征兵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
三、2018年北京市及台湖镇政府对义务兵优抚政策如下:
1、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区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每人每年不低于38200元。;
2、义务兵期间,部队发放部队津贴和退役金不低于77000元;
3、退役后,由区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80600元;
4、为进一步调动应征家庭及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2016年夏秋季起运的新兵开始,对镇域内每名入伍的新兵,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新兵家属在新兵入伍服役的两年期内,每年给予新兵家属20000元的生活补助,两年共计40000元。新兵在服役两年期满后,退役时自主择业,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45000元。服义务兵期间,每年镇政府安排人员对义务兵家属进行慰问。(此政策只限于户口在台湖镇从台湖镇武装部应征报名录取的新兵)。
5、新兵入伍后,本人享受村里的一切村民福利待遇;
6、入伍后兵龄将计入自身工龄及社保范围;
7、军功奖:服义务兵期间,获得优秀义务兵奖励1000元;服兵役5年内的战士,荣立三等功奖励5000元、二等功奖励20000元、一等功奖励50000元;战区级荣誉称号奖励70000元、军委级荣誉称号奖励100000元。
8、列入我市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范围内,结合全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招聘、定向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10%、15%、15%、10%。
适龄青年及家长对应征报名工作有不明事宜请与镇武装部联系。
电话:61531975联系人:邓亚非
台湖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