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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工作方案

日期:2018-05-18 11:48
  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通州区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帮助民政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投诉举报和反映“人情保”“错保”以及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违纪违规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问题,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诉举报内容
 
  在低保对象认定过程中存在的“人情保”、“错保”以及其他违纪违规现象,主要包括:
 
  “人情保”:因人情关系、利益关系等,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获得低保救助资格的情况。
 
  “错保”:对不符合条件而批准享受低保救助或救助标准与其生活困难程度不相符的情况。
 
  违纪违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贪污、挪用、侵占、克扣、套取、截留、虚报冒领社会救助资金,以及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收取费用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在通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救助窗口和村(局)公示栏中张贴统一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一)电话举报
 
  通州区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89536350、69547433、69541024。
 
  台湖镇社会事务管理科举报电话:61539798、61539768
 
  (二)互联网举报
 
  网上信访:通州区民政信息网(http://mzhj.bjtzh.gov.cn/)
 
  (三)信件举报
 
  通州区永顺镇陈列馆路537号,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101100。
 
  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台湖镇社会事务管理科办公室,邮编101116
 
  群众可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民政部门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向群众反馈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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