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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日期:2017-10-25 15:29
事项名称   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行为
服务对象   个人
分类   社会保障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律程序   窗口受理—镇民政科审查材料、调查情况(10个工作日)—主管镇长审查、签字加盖政府公章(15个工作日)—上报民政局审批(60个工作日)—窗口告知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8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台湖镇民政科、张家湾镇民政科、永乐店镇民政科、漷县镇民政科
办理地址   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主楼138室 
通州区张家湾镇光华路8号
永乐店镇人民政府综合楼105室
漷县镇镇政府121室
办理电话   61538782(台湖)、69573830(张家湾)、69568492(永乐店)、80583808(漷县)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请备齐相关材料: 
1、个人申请; 
2、全家户口薄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在职人员收入证明; 
4、村委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