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日期:2017-09-12 14:54事项名称 | 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
事项类别 | 其他行政行为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
分类 | 社会保障 | |
设定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法律程序 | 窗口受理—低保小组评议(10个工作日)—镇政府民政科入户调查签署意见(10个工作日)—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加盖政府公章(10个工作日)上报区民政局审批(60个工作日)—窗口告知 | |
办理流程 | 无 | |
办理时限 | 85个工作日 | |
办理机构 | 台湖镇民政科、张家湾镇民政科、漷县镇民政科、西集镇民政科 | |
办理地址 |
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主楼138室 通州区张家湾镇光华路8号 漷县镇镇政府121室 西集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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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话 | 61538782(台湖)、69573830(张家湾)、80583808(漷县)、61570589(西集镇)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00-11: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备注 |
请备齐相关材料: 1、个人申请; 2、收入证明; 3、村委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