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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日期:2017-09-12 14:54
事项名称   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行为
服务对象   个人
分类   社会保障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律程序   窗口受理—低保小组评议(10个工作日)—镇政府民政科入户调查签署意见(10个工作日)—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加盖政府公章(10个工作日)上报区民政局审批(60个工作日)—窗口告知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8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台湖镇民政科、张家湾镇民政科、漷县镇民政科、西集镇民政科
办理地址   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主楼138室 
通州区张家湾镇光华路8号
漷县镇镇政府121室
西集镇政府
办理电话   61538782(台湖)、69573830(张家湾)、80583808(漷县)、61570589(西集镇)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请备齐相关材料: 
1、个人申请; 
2、收入证明; 
3、村委会证明。